根据《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皖编办〔2020〕60号)、《铜陵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铜编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即时动态调整及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进行动态调整,待调整完毕,将予以公布。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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