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592
字体:[大 中 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动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制定《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日
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 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各专班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3.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单位党建、业务、文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单位)和个人。
5.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微信、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市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动态和先进典型。
- 建立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创建活动开展,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和考核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单位创建的全局,指导工作方向、做好总体决策、抓好工作推动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组织落实等工作。
3.创建办公室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落实。
4.工青妇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协助文明单位创建的共建任务。
5.各科室(单位)及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会议制度
- 每年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对全年创建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局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
2.每半年召开一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推进会,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下一阶段工作。
-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安排下步创建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四、创建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文明单位创建的部署,起草文明单位创建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单位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做好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单位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其他与文明单位创建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单位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实施监督。
3.设立意见投诉箱、公示栏等设施,实现创建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五、考核激励制度
- 将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的重要活动、难点项目纳入局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工作完成情况与科室(单位)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相挂钩。
2.鼓励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各项创建活动,对在参加各项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单位)、职工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