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省委宣传部(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负责人来铜检查我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组肯定了我市在推进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上的成效,并在反馈会上,鼓励我市申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按照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就《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征求意见稿)、《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及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501号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科(邮政编码:244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0562-2652180,联系人:罗蔚。
三、联系电话:2833279 邮箱:TL2833279@163.com
附件:
1、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征求意见稿)
3、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
2020年2月3日
附件1
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结合铜陵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精神,把版权事业发展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实践,加强版权管理、版权保护、社会服务三大体系建设,推动铜陵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能力显著提高,营造“尊重创造、尊重版权、诚信守法”的良好版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版权经济产业发展的引擎带动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通过二年(2020—2022年)创建,在2022 年前成功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二、创建具备的条件
(一)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将版权保护工作纳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议事日程。
(二)注重版权保护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健全的司法审判、版权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服务等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有必要的版权工作专项资金。
(三)具有形成规模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产业的产业带、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版权产业在本区域经济中占有重要比例,有鼓励和扶持版权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优惠措施。
(四)建立完善的版权产业统计制度和作品登记制度,及时统计和上报各类版权统计数据。作品登记和计算机软件登记数量年平均增长10%以上,年登记总量居全省前列。
(五)保护版权、打击侵权盗版措施得力,及时查处辖区内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市场运行规范,没有侵权制品销售的集散场所。
(六)政府相关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软件正版化率达100%。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本地区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七)具有完善的版权宣传和教育机制,积极开展版权宣传教育工作,版权保护氛围良好,社会公众版权认知水平较高。
三、主要任务
(一)把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纳入《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抓好统筹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管理。
(二)完善版权管理、版权保护、社会服务三大体系建设。加强版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版权登记服务、市场监管等基础工作和经费投入,形成覆盖全市、务实高效、机制健全的版权管理与社会服务体系。加强铜陵特色版权资源保护,积极为企业和著作权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援助。
(三)制定版权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积极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版权成果转换,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 个以上,每个县区、园区申报省级、市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 个以上。
(四)做大版权登记数量,做强版权登记质量。加强作品版权登记服务工作,作品版权登记每年增长10倍,在全省保持前列。力争在2021年前全市作品版权登记总量达到3000 件以上。加强作品版权登记质量管理,积极推动作品版权登记成果转换。
(五)加大版权保护、执法维权和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版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盗维权工作协作机制,专利、版权、商标等行政执法单位与公检法司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六)扎实推进正版软件推广使用工作,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政府机关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率达100%。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七)加强版权知识、版权保护社会宣传工作,扩大版权社会宣传影响力。结合“世界读书日”“知识产权日”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利用公益电影放映、送文化下乡等平台,做好版权社会宣传工作。开展版权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提高版权知识、版权保护宣传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一)创建启动阶段(2020年3月至7月)。研究起草《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做好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安排部署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召开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工作动员大会。按照《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各项工作。
(三)省级验收阶段(2022年8月至12月)。按照创建版权示范城市标准,进行自查,总结经验,申请省上对我市版权示范城市进行考核验收。
(四)全国级验收阶段(2023年1月至6月)。在省级验收基础上,对照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标准要求,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接受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考核验收。
(五)巩固建设阶段(2023年 7 月之后)。巩固版权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版权的创造、保护、运用,促进铜陵创新型城市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的全面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和协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创建推进方案,并按本部门职责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本地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政策和经费保障。加大对版权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科学、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版权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版权经济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转化智力创作成果、大力发展版权经济产业,推动传统版权经济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三)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考核督查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2
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启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昌红梅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鲍次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潘荣华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汪继宏 市发改委主任
徐常宁 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柯达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文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长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中林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骆后来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宝林 市财政局局长
程 鹏 市商务局局长
丁 灏 市国资委主任
王所宝 市科技局局长
刘 鹏 市人社局局长
谷 越 市教体局局长
汤卫红 市民政局局长
李 勇 市经信局局长
徐精林 市司法局局长
石文彬 市税务局局长
傅 俊 铜陵海关关长
王书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庆辉 市统计局局长
胡振南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刘联合 市委党校副校长
谢贵周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成发 铜陵日报社总编
张 进 市文联主席
钱 江 市工商联主席
单 培 市科协主席
尹明方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杨如松 枞阳县政府县长
王保中 铜官区政府区长
姚贵平 义安区政府区长
张 琼 郊区政府区长
都述奇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徐常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铜陵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征求意见稿)
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统筹全市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和牵头协调;牵头制定各项版权行业规划政策,推动全市各项版权机制与体系建立;牵头推进软件正版化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协调推动开展各类版权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承担创建启动、总结、指导、督查以及各项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将版权教育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全市机关公务员版权知识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将版权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协调各类媒体及相关单位加强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宣传。
市委党校:配合做好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版权知识的学习培训;负责做好党校各类论文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版权相关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落实、制定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及政策,对创建中涉及的重大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市经信局:负责做好版权产业相关政策的落实,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协助做好软件版权保护及服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版权重点企业商标品牌创建、运用和保护,营造创建氛围以及市场监管工作;配合指导广告等创意设计企业做好设计的作品版权登记工作。
市教体局:牵头做好青少年版权教育和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版权教育活动;负责做好教育系统各种论文等创作产品的版权登记,推动全市各学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制定,推动知识产权相关产业发展;协助指导高新区及各类众创空间内企业做好创作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版权执法工作,加强司法与行政衔接,着力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犯罪行为,积极做好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与行政衔接,积极做好侵犯著作权刑事与民事审判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加强版权司法与行政衔接,做好侵犯著作权诉讼工作。
市民政局:协调相关协会、社团组织做好各类创作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
市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的版权保护工作,推动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司法局:将版权纳入全市普法教育,做好全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筹建和调解人员培训。
市财政局:加强财政经费的统筹安排,对市本级创建相关工作及有关扶持政策提供必要经费支持;配合制定相应的财政配套政策。
市人社局:具体实施全市机关公务员版权知识培训。
市商务局:负责促进版权交流及版权产品进出口,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外资企业版权保护,推动外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协助做好相关展览展会和展会版权保护工作。
市统计局:配合做好版权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及统计数据发布,重点做好版权产业对经济贡献等数据的统计分析。
市数据资源局:在全市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中,加强数据著作权保护,落实项目建设中的计算机软件正版化要求。
市税务局:负责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配合提供版权产业相关数据,做好数据的支撑工作。
市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做好系统内及监管的协会、企业等各类创作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督查体系,会同市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加强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
铜陵海关:做好海关版权保护工作。
铜陵日报社、铜陵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创作作品的版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
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对本区域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资金,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