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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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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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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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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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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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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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东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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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所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培训合格,持有招标代理上岗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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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部分人员面临退休,部分新入职人员未能参加市交易中心的考试,没有招标代理上岗证书,建议扩大从业人员范围,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和素质的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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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已修改为所称专职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市交易中心招标代理上岗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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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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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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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针对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四个子类再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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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进行分类管理,代理机构代理在承接项目时没有进行分类承接,评价时也不要进行分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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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删除该条规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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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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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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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其中初始评价内容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首次申报信用等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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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明确“初始评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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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已修改明确期限为“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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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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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采取招标代理机构自查自评和市公管局审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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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日常工作抽查和现场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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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已在第十六条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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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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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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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细则》营业场所分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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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在本地办场所和办公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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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已在新的营业场所分值设置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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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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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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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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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文件名称中“信用评价办法”修改为“星级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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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信用评价的范畴更小,偏重于信用情况,星级评价能反映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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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反馈单位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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