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务服务“找茬”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政务服务“找茬”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提升“一网通办”和“一次办成”服务效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阻点”,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积极倡导“找茬”,现制订暂行办法如下。
一、“找茬”渠道设置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找茬”窗口,在“铜陵e政务”公众号开设“邀您找茬”栏目,结合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选聘“找茬”官,畅通“找茬”通道。
二、“找茬”事项范畴
收集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及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和对策。实体大厅现场管理服务态度等投诉不在此列。
三、“找茬”事项收集与处理
(一)“找茬”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详细记录办事“找茬”官和服务对象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建议和对策。
(二)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流转“找茬”问题。
1.涉及窗口一般业务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相关政务服务窗口整改落实。
2.涉及单一窗口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交办相关单位处理落实。
3.涉及重大政务服务事项改革的,或涉及2个及2个以上部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交办相关单位处理落实。
(三)原则上,涉及窗口一般业务和单一窗口单位的,各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涉及重大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或涉及2个及2个以上部门的,各承办部门应在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处理意见。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催办、向“找茬”人员反馈办理情况、文件整理归档等。
四、其他
(一)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铜陵市政务服务“找茬”意见和建议单
日 期
年 月 日
编号
找茬人姓名
联系方式
“找茬”主题
“找茬”的问题、建议和对策(可另附页):
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办意见
市领导批示
承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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