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19〕8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市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铜陵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县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也可探索引入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三、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物价上涨、人口增加、普查难度加大、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发放、数据采集设备和普查物资购置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要认真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铜陵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陵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程双林(市 政 府)
副组长:夏成章(市 政 府)
董红明(市统计局)
成 员:张文林(市委宣传部)
章 坤(市委统战部)
施荣富(市委网信办)
彭文雅(市政府办公室)
谢永明(市发展改革委)
管清华(市教体局)
骆后来(市公安局)
杨宏斌(市民政局)
马国兄(市司法局)
刘 宏(市财政局)
何素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闻 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 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王良书(市农业农村局)
余 亮(市文化旅游局)
汤金美(市卫生健康委)
刘玉伟(市应急局)
王健康(市市场监管局)
何庆霞(市统计局)
马骥飞(市数据资源局)
蒋 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吴蒲江(市总工会)
王之莉(团 市 委)
毛永红(市 妇 联)
杨正龙(铜陵军分区)
汪 凯(武警铜陵支队)
何庆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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