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法人/其他组织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名称 |
安**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人代表 |
张小平******** |
联系人姓名 |
黄聪******** |
联系人电话 |
138******** |
传真 |
056******** |
联系地址 |
铜陵市******** |
电子邮箱 |
920******** |
申请时间 |
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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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枞阳江堤普济圩段堤防管理范围内土地(即对应枞阳江堤桩号76+800-82+300段内护堤地(含填塘区)468亩)权属情况。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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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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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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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同意公开 |
备注 |
张小平:
本机关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枞阳县普济圩段堤防管理范围内土地(即对应枞阳江堤桩号76+800-82+300段内护堤地(含填塘区)468亩权属情况”。现答复如下: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的规定,我局在二调成果中已提取了该区域内包括权属性质在内的电子图件,你可携带移动设备来我局进行拷贝。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陵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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