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身份 |
公民 |
信息是否公开 |
公开 |
姓名 |
陈** |
工作单位 |
浙江同******** |
证件名称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30106************ |
电子邮箱 |
337******** |
邮政编码 |
310******** |
联系电话 |
139********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浙江杭******** |
申请时间 |
2018-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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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要求公开本市“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类信息汇总表”。就是这种格式的:http://hbj.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1115413.html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再生。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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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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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
办理结果 |
非本部门掌握 |
备注 |
陈争鸣:
您于11月26日、12月5日分别申请公开我市 “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公示”和“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类信息汇总表”的申请收悉。现函复如下:
您在信息公开申请中提出的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及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类信息汇总表等信息,不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内,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九条第六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这一表述,该类信息属于企业环境信息,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企业环境信息属于企业自愿公开信息,如确有需要请自行联系有关企业。
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铜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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